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人,總得走自己的路。

談沒幾句,他眼眶就紅了--有感於家庭破碎,和樂的家庭氣氛不在。

太太有了新歡--年長她幾十岁的異鄉人,理由:丈夫不體貼,對他不好。更讓他憤慨的,她的新歡是他之前感激的朋友--感激他照顧在異鄉工作的妻子的男人。

他,晴天霹雳之後,不斷央求妻子回心轉意,甚至哭求她。她,堅持到底,因為找到“真愛”。

他,為求圓满的家,質問第三者的作法;對方正氣凌然道:我們在一起覺得很快樂,那有什麼錯呢!

無奈之下,答應她離異的要求,只求孩子歸他撫養--因為從小到大都是他陪伴孩子讀書寫字。她答應了又反悔,要有共同的撫養權。他讓步,孩子跟他住,她可以隨時探訪孩子。她又改變主意,堅持要孩子每個周未跟她住。他不讓步,因為他也想跟孩子有個愉快的周未;雖說孩子同在一個屋簷下,早出晚歸的工作時間剝奪了他跟孩子相處的時間。為此,他放棄一份工作已久,薪津优渥的高職,轉到一間小型公司,為的是爭取跟孩子相處的時間。

他來的目的:不知道自己在婚姻上還可以怎麼做,對剛辭去的工作的決定有困惑。總而言之,亂,心煩意亂,進退兩難,甚至萌生同歸於盡的念頭。不時聽到他重復壓抑的指責:為什麼她不能放過我們?!她已經拿走我一半的生命,她還想怎樣?

慢慢地,我看到一個為保住心愛的物品的小孩--也許害怕失去心愛的東西,不惜忍氣吞聲,直到忍無可忍的地步,他轉而付诸同歸於盡的手段,了結生活的壓力。

他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應對模式,却走不出自己界定的限制:面對她,我是弱者,她是强者;哭的是我,不是她;她總是堅持她的要求,我總在讓步。然而,不讓步,我們就得上法庭,我的孩子將被分離,那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反對她,她說她是孩子的母親,我不懂得如何回應。。。

我比喻:他好比被別人擺弄的瓶子,左傾右倒,瓶子里的水起伏不定,不知所措;是否總得等到盡頭了,才來了結;是否只有最後的了結與最初的退讓,而沒有其他的選擇;是否任人擺弄而不自知要的是什麼。。。

他懂了嗎?我不知道。

臨走前,他說他要找她哥哥談,讓他出面調解;他說:能否跟我通電--必要的時候。

我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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