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讚美日記(182)

2014年03月15日

接二連三的電話.

一個從遠地打來的媽媽,困扰於剛步入青少年時期的女兒迷戀上“壞男孩”.言談中,似乎身為父母的,該勸的都勸了,讓講的也講了,女兒就是義無反顧地愛上對方至廢寢忘食的地步,并且願意為郎荒废优秀的學業以搭配對方的低學歷.對此,父母深感痛心之余,束手無措,眼睜睜的看着孩子“壞”下去的同時,深知不能放手,實在歷經進退兩難的困境.
今人深的是,為何一個优秀的孩子會喜歡上一個“壞”男孩?而且還愛的那麼深?那麼粉身碎骨的?這種現象要告訴身為父母的我們什麼呢?

然而,讓我震驚的是--如果屬實的話,媽媽說,輔導人員告訴她:放手吧!
或許是案主自我詮釋有出入,以致造成如此的理解.然而,這一事故更讓我體會到書中提到助人者的正負面向的含義--助力或阻力,甚至是傷害.
由此思及義工培訓中,跟學員們談到必要的評估以鑑定相關的學員是否適合成為助人義工的談話.不否定評鑑過程中可能有我們的不足或缺失的存在,但是,經過考核程序而“淘汰”某些學員的做法,并非要告訴有關的學員:你不好!實在的情況是,我們愛護你的同時,我們也愛護我們的求助者.當你的準備度還不行的時候,硬是將你安置在“助人義工”的寶座上,那無異於一項傷害你的行為.當你犹待裝備好自己以面對求助者的時候,硬要你去支持個案的成長,極可能的情況是,案主會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接到電話,說哥哥又再爽約,不能如期來面談.
重未見過面的案主,第二回的爽約.
電話哪頭的妹妹一再地致歉,還小心翼翼的問道:可以再約嗎?
感受到案主身邊人的無措。何時何日我才能放下那片擔忧的心葉?那年那月我才能夠重見你的笑容?
亦為那備受困扰的案主感到難過.陷入困境的你啊,如時才能脫困?身陷泥濘中的你啊,幾時才能勾得着那隻伸向你的手?

類似的情況,於非盈利機構,也是常態之一.
遭遇多次類似的情況下,我為自己訂下如此的規範:爽約二次犹可訓,再來就請你輪候.
不為什麼,因為你的爽約占用了他人享有的公益權利,不說你對值勤義工的不尊重.

其實,不只是面對如此的案主是如此地處理,對接待中的案主,我也抱持相同的心態:困扰基本疏解後,盡量用你自己的力量去走你的人生路.走了一段路,感覺不行了,就回來吧.因此,慢慢地,從一個星期見一回,至二個星期見一次,一個月...二個月...(對案情較重的案主是如此).要不,就是連續十回左右,請案主自己試著自己上路--丟掉拐杖嘛.
所以,接待過前後三年的案主,却是分作三段十回合的面談,每年一個段落;直至他自己在外頭,最終跟他的至親作了一次深層的了斷後,算是了結了我與他的關係.

我們沒有權利去拴住他人的自立行為,我們反而要促成對方的獨立自主.惟其如是,你我才能回歸合一的狀態,彼此無牵無掛,自在地生活.

我是愛你的.謝謝你允許我踏足於你的意識裡.如果我的妄動勾起你的不舒適,請你原諒我的起心動念.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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